第二百三十七章 正人君子
/br> 张顺敷衍了两句,顿时让程贾没话接了。 程贾来拜访张顺之前,其实早做足了功课。知晓这厮一不好酒,二不好财唯好美色与豪杰耳! 程贾作为一个商贾,哪里去找个豪杰与他?好歹这里是“十年一觉扬州梦”的扬州,什么样的美色没有? 程贾在扬州勾栏瓦舍之间挑来挑去,都没有挑到如意的。刚巧听闻陈沅出演《西厢记》,万人空巷,便挑中了此人。 奈何他挑中了人家,人家没挑中他! 那班主把陈沅培养了起来,正是一棵摇钱树。 “凡侍一宴须五金,为度一曲者亦如之。走马王孙,坠鞭公子,趋之若鹜,大有车马盈门之势。即词人墨客,凡以诗词题赠沅姬的,亦更仆难数。” 五金便是近三十两纹银。那朝廷九边精锐,一人一年饷银也不过十余两,尚不如她陪人吃一顿饭,更不要说以后她的“梳拢”钱、典身钱,更是不计其数,班主安肯售之? 程贾这厮也是个奸商,心思一转,便说道:“如此这般,我情愿出银一千两,请她出一趟远门,为我的客人表演几段‘水磨调”,可否?” 那班主贪财,心想:他横竖是个脸面人,又在扬州颇有产业,倒也不怕他! 于是,班主又叮嘱道:“万事皆好,只是你一不能破了她的身子,二不能违逆了她心愿,否则休怪我拉你去衙门走一遭!” 其实那程贾倒是打的好主意,等到见到张顺之后,只需把这陈沅往他那里一送,就算是借花献佛,做个顺水人情,换他个独占之权。 至于回去以后如何交代,倒也好办。 他就说路过洛阳,不意为“匪首顺贼”一眼看中,抢掠了过去,徒呼奈何!赔他点银两,此事也就罢了。 只是他千算万算,万万没想到,一来张顺的“生意”如此庞大,自己一个人吃不下来;二来张顺这个“好色之徒”居然改了性子。 为之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