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92 章 衣锦还乡(补10.1)
头, 是延绵无际的高大山脉,那山脉蜿蜒起伏,孕育山里的百姓们。 这草原, 连带那山脉,都归属兴州, 兴州紧临边关, 算是 , 也 壤, 是一个兵家必争之地。 再往前十年, 大郢 紧张的时候,兴州的边境贸易很发达, 很多番邦商带骆驼队伍从 遥远的西域到边关, 和 。 北戎的也常,带他 品, 换得大郢种植的粮食和御寒的布匹。 尽管两个国家语言和长相差异,但也很多年轻的姑娘小伙结为夫妻, 生下混血的孩子, 这些孩子可以自己选择随父姓或者随母姓。 而原身, 很可能就是这样的身份。 江婷骑马入兴州后又行两天, 这才到达原身的老家浮远县。 兴州很大, 地广稀, 们大多居住在山下, 过半种地半放牧的生活。 记忆里,原身没离开过浮远县。 县城大,但正逢赶集的子挺热闹, 这边的百姓说话和边城的无异,但穿又更偏向原百姓。 江婷下马, 拉缰绳进城,先吃一碗,又逛一圈,再开间客栈舒舒服服洗个澡休息一下。 躺在床上琢磨,自己此行,结果到底会如何。 说实话点害怕。 为何要一个这儿,就是怕自己心的那个猜测成真。 将自己所知的事情串联起。@无限好文,尽在晋江文学城 第一,长得像北戎。 第二,曾经那个宣旨的高公公见到居然惊慌已,还把赶出去。 第三,原身的亲娘…… 如果没记错的话,原身小时候曾在娘亲的胳膊上看到过一个印记,普通或许认出,但江婷此行回京城,特去查探一下这个印记的含义。 那是北戎王庭给每个奴隶打上的身份符号,是用烧红的烙铁烫出的,标志他归宿王庭哪个主子。 北戎能养得起奴隶的,能让高公公忌惮的,能多少? 而又托打听一下高公公早年间的经历,发现他曾经在二十年前随当时还是太子的皇帝出征过。 旁敲侧击地问起贺家,二十年前发生什么。 普通百姓自然会知晓,但贺家的是清楚的,那时候的皇帝年轻气盛,第一次上战场攒资历,是躲在后方大营里,反而非要亲自领兵上战场。 结果被北戎活捉。 那高公公自然也没逃过。 好巧巧,半年前,高公公居然在去边关宣旨的时候死,莫非真是北戎下得手? 高公公的死因暂时没想明白,只知,原身的父亲的身份很可能简单,若原身母亲真是逃奴的话,那…… 王庭乎所的主子都参与前些年针对贺云琛父亲叔父的战役,甚至后贺云琛的兄长,也是死在他们手里。 那岂是贺云琛杀父仇的女儿? 能能别整得这么狗血啊? 这个虽然并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但也并是什么好,是自私的。 虽然继承原身的身体,但帮原身女扮男装从军一回,便是还原身的恩情。 毕竟原著里,原身这会儿已经死在战场上。 所以准备把事儿弄清楚,若是原身的生父真是北戎王庭的,那会将所的知情都杀,也会让贺云琛知此事。 会永绝后患。 在县城修整一天后,江婷买些礼物绑在马背上,再换上一身光鲜亮丽的衣服,直奔原身的继父居住的天水村。 怎么说也是衣锦还乡,子上还是要过得去的。 天水村在一个山谷里,气候宜,适宜居住,如今正是初夏,具两边的麦穗泛金黄,刚栽下久的稻谷却又迎风招展细瘦的身躯。 边关的春夏得晚些,却又恰到时宜。 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