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沈修文(三) 一更
文卖了,卖到哪儿去了不知道。 一个是程彤,是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看样子沈修文应该是将这个孩子交给了他妻子养育,但是却也并没有多在意这个孩子。 当着孩子的面打孩子的母亲,真的是一点也不顾着孩子。照俞树描述的样子看,简若宁还猜测这估计已经不是沈修文第一次打妻子了。 所以程彤才会自觉地将耳朵捂上,不想听到母亲挨打的声音。 最开始你需要我,我需要你,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当沈修文开始展现他的天赋,一路高中,身份地位得到极大提升之后,他就不愿意再做赘婿了。 《说文解字》中有言:“赘,以物质钱。”意思是赘的意思是用物还钱,那赘婿,就是给人家当夫婿来赚钱。 有的时候遇上荒年、天灾,古代穷苦人家生计艰难,田地、屋舍都卖光了,甚至连女儿、妻子也卖了都活不下去的时候,就会将儿子卖给有钱人家做奴仆,称为“赘子”,意思是还钱的儿子。 有的时候赘子还不完钱,又或者是家里太穷了,实在是赎不起了,就直接成为那户人家的奴婢了。* 所以这样算来,赘婿也是用自己的身体抵钱,类似于卖身了的奴仆,家里又是穷的都揭不开锅,仰仗着妻子家,自然地位低下。 古时候官府甚至连赘婿和罪犯一同论处,可见其地位。*现如今虽然好了些,可仍然有人因为出不起彩礼以及婚礼所需费用,自愿去大户人家当赘婿的。 尤其是只有女儿的家庭,若是不想侄子继承家业,那么给女儿招婿,生下来的孙子跟自己家姓,作为承嗣的人,这样的情况也有。 作为赘婿,地位低下,遭人白眼,生下来的孩子都不跟自己姓,在内要受气,在外要受人耻笑,也完全颠覆了古代男尊女卑的习俗。 最开始的沈修文一穷二白,没钱读书,不想劳作,只想过好日子,那个时候的他当赘婿是可以忍耐的,但是当他身有功名,地位极速上升之后,他就不愿意了。 他觉得身为赘婿是耻辱,是他光明人生中的污点,是他未来道路上的绊脚石。 盲人需要拐杖,可当盲人重获光明,第一件事就是扔掉相互陪伴的拐杖。 恐怕沈修文成为秀才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而当他考中举人,就可以着手实施了。 兆安是个穷地方,远离京城,又在山区,没有多少田地,向来穷困,县太爷也不过是一个老举人。 这个时候若是沈修文成为举人,那么自然可以和县太爷平起平坐。甚至因为沈修文相对年轻,还有考中进士的希望,他的地位甚至是略高于县太爷的。 程家作为他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自然是要一脚踢开的,要不然他怎么迎娶高门贵族的大家千金,然后在岳家的帮助下飞黄腾达,青云直上呢? 简若宁不懂,按照沈修文的文采和才华,他为什么非得靠别人生存呢? 一时没钱读不起书,可慢慢来的话,总可以考中的,只要是个童生,谋生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若在考中秀才,家里就有余钱了,等考中举人,就会有一大把的人捧着钱来找他。若是再考中进士,那就是彻底的改变人生了。 这个时间会晚一点,可能他三四十岁才能考中进士,改变人生。 但是这并不会改变沈修文的天赋,能考中探花的人,不是光靠上学就行的,需要天赋。 就像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比不上百分之一的天赋一样,沈修文是有天赋的,他完全没有必要依靠别人。 他能从兆安这样一个教育极度贫乏的地方考出来,还是探花这样好的位次,就足以证明他的天赋。 像是简若泓,请的是名师。家里还有许多以前的考卷,也只考了二甲而已。这就是有天赋和没天赋的区别。 在兆安县的时候依靠程家,来了京城,已经成为进士,还是探花,逆天改命了,他还要不停的参加各个府邸的宴会,挑一个能帮助他青云直上岳家。 简若宁发现,这个人真的很贪婪,穷小子的时候希望锦衣玉食,锦衣玉食了希望能有尊严,有尊严了希望能有权势。 简若宁总结了一下这故事,直接交了任务,果然判定为成功,这就是沈修文身上最大的瓜,他是个抛妻弃子,还当过赘婿的渣男。 交了任务吃瓜系统的仓库内果然出现了五百两银票x2这样的字眼。简若宁想了想,决定直接把小匣子里的银票都存在系统的仓库得了。 放在仓库里没有人知道,还方便拿取,简直就是个绝佳的隐秘之处。简若宁将匣子里的银票都装在系统仓库内。 还算了一下子自己现在的小金库,买真味楼花了四百两,开店前期投入二百两,又给俞树他们吃瓜探听消息的钱一百两,总计支出七百两。 真味楼开始运营之后,因为价格划算,又是单人餐,附近学院的书生都过来吃饭,第一个月赚了三十两,第二个月赚了七十两。 这样一家食肆还是很能赚钱的,算下来,只怕不到一年,本钱就可以收回来了。还有收入就是她又画了四张样子,一个月一张,收入也在三百两。 共计三千五百两再加上今天的一千两,共有四千五百两。简若宁的小金库又重新回到了四千两的水平线上。果然人只靠节流攒钱就会很慢,还是得开源才能攒下银子。 沈修文的事情叫俞树继续打听,她还想知道沈修文究竟把程家怎么了。若是他真的对程家用了什么阴损的招数,她也不介意将这件事捅出来。 至于那女子,简若宁还是希望,若是能救,还是救下来。女子在世,颇为不易,若不互相帮助,怎么熬得过去呢? 沈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