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第 108 章
卡班拜把枣红小马拴好, 长长出了一口气。 今天一大早他就被妈妈从睡梦中拍醒,陀螺似的收拾一番,塞了点馕饼和熏肉在口袋里, 然后毫不留情地赶出毡房。 爷爷带着阿布史已经在外面等了十几分钟, 等卡班拜上马坐稳,爸爸把绳索、围网和诱食都准备好, 也上了自己的大黑马。 当一行人终于出发时,阿布史从白马上扭过头来,脸上挂着一个熟悉的傲慢的微笑。 他看看天色, 又看看瘦弱的枣红小马,忍不住抱怨道:“一会儿你可别给我拖后腿。” 卡班拜咬了一口馕饼, 没说话。 阿布史比他大两岁,是家里的长子。小时候爸爸依着“还子”的古老/习俗把阿布史送给爷爷奶奶抚养, 因此这位哥哥的辈分就自动改变, 从兄弟变成了男性长辈。 在爷爷的影响下,阿布史每天嘴里说的不是驯鹰时该用的技巧就是放鹰的时机, 一直掰着手指头算自己的年龄, 算什么时候能去抓第一只属于自己的鹰。 族中长老在他十二岁那年才给了准话, 说探索队发现附近山上多了几个巢穴,疑似是有金雕要在那里繁/殖。他们接连去了好几天,总算确定了用来产卵的那个巢穴,又等了一阵子, 第一枚卵孵化了。 阿布史很兴奋。 他和每一个同龄人分享着自己即将有鹰的好消息,并且打心底里觉得在拥有小鹰之后就算是一个强大的猎人, 能够顺利加入大孩子俱乐部。 卡班拜是他首选的炫耀对象。 “等我成了金雕猎人, 你就只能跟在背后给我牵狗。”阿布史总是说, “阿爸说我是最好的学徒, 到时候我肯定能在大赛上当头名,你这样的连比赛资格都没有。” 话说得很难听。 但卡班拜偏偏没法反驳。 他小时候收到过远方亲戚从城里带来的礼物,那是一本讲宇宙的图画书,据说是小孩子最喜欢的启蒙读物。随礼物附上的还有清秀漂亮的手写字,告诉他“最重要的事就是读书”。 从那时起,他的愿望就变成了去读书。 去读书,去最繁华的城市,然后去亲眼看看那些被画在图画本上的星系。听说世界上有直径超过200米的巨大望远镜,如果这辈子有机会能去看一眼,到老都值得了。 日复一日地跟个动物搅合在一起,过几年放了一只,然后再去捉一只,重复之前的操作,这有什么意思呢? 即使部落里人人都能驱使猎鹰和猎犬捕猎,即使爷爷是远近闻名的驯鹰大师,即使每个朋友都在讨论猎鹰,甚至社交的方式都是架鹰出行,对他来说都是没有意义的戏码。 可这种念头在部落里无疑是离经叛道的。 爷爷在察觉到他喂金雕时的漫不经心后狠狠地教训了他一顿,还把爸爸也叫到一起。顶着阿布史嘲笑的目光,爸爸脸黑如炭,卡班拜脸颊火辣,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那天他挨的打,时至今日还记得。 温顺的枣红小马在跑动时把屁/股颠得有点疼,恍惚间竟然好像时光倒流,嘴巴里的馕饼都不香了。 等到了鹰巢附近,一家人把马拴好,徒步走到山上准备绳降时,他还保持着绝对安静,什么话都不敢说。 阿布史和他一起从两侧下到峭壁的凹陷处,卡班拜在的这个地方刚好可以站人,风呼呼地吹,如果不是绳子拴在腰上,随时随地都有掉下去的风险。 他勉强镇定下来,朝侧面探头去看。 巢穴里有两只金雕幼鸟,其中一只看着很健壮,就是绒毛不那么丰满,好像被什么东西撕扯过一样;另一只瘦骨嶙峋,半阖着眼睛趴在树枝上,身体轻微地颤抖着,似乎马上就要断气了。 “怎么样?”爷爷在上面问。 “小的不成了,大的还行。”阿布史说着,伸手进去左右拨了拨。 梦想着成为最好的金雕猎人,一只看着精神抖擞,一只看着半死不活,他要选哪只幼鸟当伙伴都不用细想。 阿布史伸手把对人类来说还太过脆弱的小金雕抓了出去,举在空中看了好半晌,满意地咧嘴一笑,这才用准备好的碎布条裹住幼鸟的眼睛和耳朵,摇绳示意把他拉上去。 到了这一步,任务已经完成了。 卡班拜只是作为学徒前来熟悉捕鹰流程,其实并不需要他做什么,但在他摇绳上去之前,爷爷在顶上喊道:“把另一只也带上来!” 另一只? 卡班拜停住脚步,朝鸟巢里又看了一眼。 那只小的......太虚弱了,怎么看都是快要活不下去的样子,哪怕抓回去了可能也养不活,干嘛不让它在高空的风里死得更痛快些呢? 如果运气好没有死亡的话,只要等到亲鸟回归,有足够的东西吃,没有竞争者,它说不定可以好好地活下来,成为一只自由自在的大鸟。 为什么要把它带走呢? 在他头顶上,阿布史也在抗议,但他抗议的内容不是幼鸟有多难受,而是这只鸟“太弱小了”,他不需要这种鸟来“以防万一”,“风都能把它吹死”。 两个孩子说出口和没说出口的质疑在爷爷的瞪视中消失了,他们都不敢违抗家里的绝对权威,连爸爸都装作无事发生。 金雕猎人对外总是说他们只会带走一只比较弱小的本来就会被自然淘汰的幼鸟,但在实际操作中,所谓的规矩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同一捕鹰队的人,尤其是家庭为单位的队伍,也不会指出这个问题。 一段时间的犹豫后,卡班拜小心翼翼地把这只幼鸟从巢穴里抱了出来。 在他动手时,已经很虚弱的小鸟用尽全力在往后面挪动,似乎也知道自己即将面对的困境。 或许是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