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约而定
r> “哦~是萍萍带我来的…我找你有点事。”汪琴指了指眼镜女。平平?这名字不太贴切啊,比不得红烧!眼镜女虽比不上汪琴的美,却怎么能说“平”呢? “红烧啊,本少终于明白你当初为什么要在食堂为校花打架了,若换作是我…我…应该不会吧。你简直是我辈之人生楷模,眼光犀利!” 也对,可怜的红烧…其实并非那么可怜,至少那些所谓的黑历史有某段光彩之色啊。 “红烧,红烧他…嗯!” 颜华吃惊的望着汪琴,她该不是会读心术吧?刚想到“幸福”的红烧,怎么就知道啦? 难道两人心有灵犀一点通? 汪琴被颜华灼热的注目礼弄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她望着萍萍:“还是你来说吧。” 颜华发现萍萍从玻璃人瞬间升级变成了个热心人。 她们怎会认识? 原来萍萍与汪琴同年,没上过高中。初中毕业读了三年师范中专,今年恰好最后一个学期,她已毕业,在找单位实习。这期间比较空闲,便到她阿姨的文具店帮忙。她挺喜欢与中学生打交道,又特别憧憬自己缺少的高中生活,呆在店里时间比较长。 而汪大美女呢,在三中是公认的校花,经常会收到各种情书。 她很久前就已发现一些信件内的结构组成和字迹大致相同,并且用的都是些五颜六色的布纹纸。偶尔一次巧合到文具店里看到有那种纸张出售,经询问后,通过萍萍了解到颜华买的比较多,加上他常以才子自居,汪琴很容易就能打听到才子好帮人抄信,她收到的许多信件里倒有不少出自其笔下。 九十年代末的中学不像现今,高中女孩还是矜持得多。 在当时比较封闭的教学体制下,师长们很坚决的反对痴男怨女这类破事,把它视为中学时代的洪荒猛兽。 伟大的爱情事业在中学大多数都是不敢明目张胆的地下运动而已! 所以,汪琴找个外人来寻颜华,是经过考虑的。当时环境下,初见不熟的异性,或在基本的恋爱情节里,女孩或多或少带着一两盏电灯泡。无关视力,只是因为顾及男女大防和未成年人的谨慎,又或者说有廉耻之心作祟。 若是如此,这难道是校花要找个陪同来寻颜华的真正原因吗? 幸福来的太突然啦,才子真金不怕火炼,终于乌云散尽,福光普照啦?居然是校花,这运气岂不羡煞旁人。 萍萍不紧不慢地介绍她俩如何成为朋友的过往,好吧,这世间,大美女的同性朋友本来就不多,所谓同性相斥是也。按照当时流行的组合确实是良莠搭配,好嘛,眼镜女也算是生得其所,此生无憾啦! 颜华从未如今天般讨厌眼镜女,虽然她也不是那么的“莠”,但在校花面前如何“良”的起来呢?不是有句老话叫什么,人比人气死人!贴切啊。 快说重点吧,颜华急的很,早点完成时代赋予你的特殊使命,留点时间给才子佳人自己交流好不好。 “打住打住,你的任务已超额完成了!拜托,萍萍姑娘,你何必非要这么投入?” 颜华不耐烦地听着萍萍诉说,渐渐地却听出不对劲了。 “小琴是红烧的表妹。” 表妹?她竟然是红烧的表妹?哎,流言确不可信,以为红烧很早就开始追汪琴,两人却是亲戚关系,并非如传的那样。 “红烧他们三个出了点事,已被通缉,学校,家里都不敢回,说是打死了人,所以…” 已经听说了,跟宝林餐馆有关?难道为了老板娘?情书真主? “红烧大哥啊,本少不扶墙就服你,你不仅仅是想学曹丞相,更是做了回吴三桂!色字头上一把刀,古人诚不欺我也!” 萍萍表达断断续续,前后颠倒,总算是说了个大致明白,“我也说不太清楚,反正他们做了坏事了,一直躲着,最近住在,住在小琴租的房里,小琴这段时间也没回去,和我一起住文具店。” 汪琴和红烧是亲戚关系,学校还真没几人知晓。警察在找三人,汪琴不回去起码少了份暴露三人行踪的危险。 可警察真的没调查过汪琴? “没有…我想姑姑他们应该不会那么傻。” 姑姑是指红烧的母亲,她应该不会透露俩人的关系吧。 “你姑姑可真有见识。”颜华表示怀疑。 “可是,红烧他们为什么托你们找我?我又能为他们做些什么?”没道理啊,此事与颜华何干?他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代笔枪手而已,何况颜华跟风云三人组,跟校花都不是很熟。 “我也几天没回了,颜华同学,你能不能陪…我去看看他们…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