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赵国生家发现的,理应由赵国生家来分,或者赵国生家占大头才对。
可惜,这一理论被铁树开花,难得大方的刘兰秀一言否定了,包括赵父赵母在内,总共四户人家。
去掉野猪头猪尾巴,留着当辛苦费,中午大伙一起当场炖着吃了。
剩下的,正好以四只猪蹄为基础,比较均匀的分成了四份。
两后猪蹄被心照不宣的分给了赵父赵母家和赵国生家,两前猪蹄则是分给了赵福生家和赵宏生家。
至于猪内脏这猪血,除开猪肚子很自然的留给了赵父赵母俩老补身体外,其他的猪大肠,猪小肠和猪肝等,已经分了大量猪肉的他们,倒是无所谓了,很随意的谁家爱吃什么就拿什么。
四家分了野猪肉,不管猪肉多少,也不论你是掩着烘干变腊肉留着自家慢慢吃,还是送给各自的亲朋好友,谁也管不着了。
“老婆子,你给算算,除了二大爷那里送几斤外,还有谁家要送?”赵父在走出院子离开时,拎着猪肉冷不丁的问。
其实,赵父这话是故意说给老三媳妇听的,瞧她暗暗转动眼珠子的偷偷打量着赵父手里的猪肉,也不知道在打什么鬼主意。
难道他们俩老就没有人情来往了吗?同辈的堂兄弟有好几个呢,素来关系好,这次得了野猪肉,不送些过去,说得过去吗?
特别是隔了房的长辈,最为敬重的二大爷,他无儿无女的,就靠这些讲良心的侄子晚辈自发的孝顺了。
赵父暗暗想着,新鲜猪肉送一些,研制好了的猪肉也要送一些。
“还有好几家呢,等我回去再想想啊。”赵母蹙着眉头想了会说。
多年的老伴,赵母那里不知道赵父的言外之意?
而且,她眼睛又没瞎,老三媳妇眼神再隐晦,只要是盯着她家的猪肉,她绝对能警惕的察觉到。
吃一顿参与到亲手宰杀野猪的丰盛美食——猪头,新鲜好吃,又黏嘴巴,味道好极了。
其中还有一种平时吃不出来的特殊味道。
一顿午饭,酒足饭饱,各家满意,言语之间,隐隐期待着下一次的丰盛分猪肉。
“国生,你说我是不是太大方了?”回去的路上,刘兰秀突然冒出一句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恩,挺大方的。”赵国生顺着她的话夸赞她。
以为刘兰秀说这次四家平分野猪肉的事,确实挺大方的,这事办得很漂亮。
“那我看起来像冤大头吗?”刘兰秀语气调侃的笑着问。
“冤大头?”赵国生低头沉思,她怎么会有这种想法?难道分完猪肉又后悔了?
“是啊,就是冤大头,就是那种看起来傻傻的,别人要什么,就给别人什么的那种人。”刘兰秀拎起猪肉换了只被草绳勒的发疼的手,换到赵国生另一边继续抬着并排着走。
赵国生:“······”开什么玩笑,你要是冤大头,那世上还有精明的人吗?
“你到底在说什么乱七八糟的,我怎么听不懂?”赵国生不喜欢玩猜猜猜的游戏,很直接的问她。
“老三媳妇说,我们家最近猎了很多野鸡和野兔子在家圈养着又不吃,也没有送过去给你姐,挺浪费粮食的,婉转的说他三儿子特别想吃野兔子。”明里暗里指着想讨要野兔子,当她傻啊,还说什么浪费粮食?什么意思嘛?
作者有话要说: 头天晚上在相册里看自己小时候长大的地方,破旧的老房子,很是怀念,很有感情,第二天早上,家里长辈打电话来说,夜里房子塌了·····塌了,幸好没压着人。(还有长辈在旧房子里住)
本还想翻看下小学学校的照片,顺便看看还能说出几个同学的名字,想了想,还是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