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预知未来
红叶城边缘区,西南集镇。
天刚亮,这里就热闹起来。
出城狩猎的佣兵、附近养殖场种植场的工作人员、边缘区的居民……很多人一大早,就来了镇上采购生活用品。
出城狩猎的佣兵是手最松的,镇上消费最高的店铺,基本上都是给他们准备的。
养殖场和种植场的工作人员收入一般,但好歹稳定,买东西的时候也大方,为了省事,他们一般还会一次买好几天的食物。
最抠抠搜搜的,就是那些在边缘区挣扎求生的人了,他们中很多人,一次只买一天的食物不说,买的时候还挑最便宜的。
“火鸡肉便宜卖了!”
“碎土豆两元一斤!”
“杂粮饭四元一份!”
……
街边一栋二层小楼的二楼卧室,谢云楠被外面的声音吵醒,下床打开窗户,就见他家面前那条街的街边,一如既往地摆满了摊位。
他深深地嗅了一口弥漫开来的浓郁香味,朝着他家左边一个摆摊的老太太喊:“王奶奶,给我做个煎饼,加两个蛋!”
年迈的王奶奶笑着应了:“好咧!”
喊完,他又冲着他家右边摆摊的一个老爷爷喊:“周爷爷,给我炸一份鸡排。”
周爷爷也笑眯了眼睛:“好!”
点完餐,谢云楠关上窗户,开始穿衣服。
“汪汪汪。”床上传来小狗的叫声,谢云楠看过去,就见一只雪白的,毛茸茸的,有点像狐狸的小狗从被子里钻出来,朝着他欢快地摇尾巴。
“天天傻乐!”谢云楠一把抓过这只小狗,往怀里一抱,那小狗就消失在他怀里。
这小狗是他的伴生兽。
他的伴生兽挺可爱的,可惜战斗力为零,还不耐脏,所以他一般晚上才会放出来,白天都不让它出来。
收拾好,谢云楠下了楼。
他家这栋楼,二楼是他住的地方,一楼则是他做生意的地方——他继承了他爷爷留给他的修车铺。
谢云楠是一个孤儿,但运气挺好,他年幼时被人扔下水,竟然没有淹死,还顺着水流飘到附近河滩上,被他爷爷捡起收养了。
他从小在这个镇子上长大,跟着他爷爷学了修车的手艺,还青出于蓝胜于蓝,学会了怎么改装车子。
虽然他能改装的车子有限,但到底有手艺在手,收入不菲,在这镇上,也算是手头宽裕的人了。
谢云楠的房子不大,占地也就九十个平方的样子。
二楼是厨房餐厅卫生间,以及两个卧室,至于楼下,有朝南的两间大屋,都可以停进去一辆大车,方便他在里面修车改装。
他家其实有点小,东西常常没地方放,楼梯的两侧就摆满了零件,只中间一条狭窄的过道可以让人通过。
谢云楠侧身下了楼,又绕过好几堆零件,最后来到门口,拉开了门口的两扇卷帘门。
阳光照在他身上,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屋里全是机油味,把门打开之后,他才算是闻到了新鲜空气的味道。
谢云楠先去了王奶奶那里拿自己的煎饼,一边啃,一边去周爷爷那里拿自己的炸鸡。
周爷爷的伴生兽跟他一样是狗。
这只狗很瘦,背上还秃了一大块,让人可以数清楚它背上的骨头,这会儿,它趴在周爷爷脚边,张着嘴吐着舌头喘气,肚子随着呼吸一颤一颤的。
谢云楠刚走近,它就凑到谢云楠脚边,摇了摇尾巴,脑袋还一直往谢云楠腿上蹭。
周爷爷把刚刚炸好的鸡排切开,道:“阿黄很喜欢你。”这只狗是土黄色的,就叫阿黄。
“那是,我特别受欢迎。”谢云楠笑起来,付了炸鸡的钱。
伴生兽是每个人出生后都自然拥有的,它们跟主人心意相通,或者说它们的情绪,就代表主人的情绪。
所以哪里是阿黄喜欢他,分明是周爷爷喜欢他。
谁让他是镇上最受欢迎的年轻人呢!
谢云楠回到自己的店里,坐在店门口,一口煎饼一口炸鸡地吃。
几个小孩子带着他们瘦弱的伴生兽跑到他面前,垂涎三尺地看着他手上的炸鸡。
谢云楠用嘴叼了一块炸鸡排,然后将剩下的炸鸡排连同纸袋子一起给了他们:“你们自己拿去分。”
“谢谢哥哥。”孩子们捧着纸袋子,去旁边分去了。
就在这时,几辆摩托车飞快地往集镇开来,车后尘土飞扬,那剧烈的轰鸣声还仿佛裹挟着风浪。
车队最后一个急刹车,齐齐地停在谢云楠的铺子门口。
镇上的道路没有浇筑,是泥地,但并不小,哪怕是大货车,都能轻松地并排开过两辆,小汽车更不用说。
但这摩托车开太快了!
一些人受了惊往两边躲,有些人的伴生兽被吓得动都不敢动,在路边瑟瑟发抖。
谢云楠还注意到,那几个正在分炸鸡排的孩子手上的炸鸡排,被覆上一层尘土。
他皱了皱眉头,有点不高兴。
而这时,为首那辆红色摩托车上的人下了车。
他摘下头盔,随手扔在摩托车后视镜上,又抓了一把自己略长的头发,露出一张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