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他烦躁的整了整衣领,然后对徐白低声说:“你随便念一个,赶紧的,别耽误了好时辰。”
徐白内心:大白天的能耽误什么好时辰。
徐白无奈的叹了口气,虽然记不清收的第一个情书写的是吗什么了,但收了那么多情书,总有印象深刻的,他张嘴便念了起来:“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
“噗!”周围一阵讥笑声。
而房间里的贝雅卿和王若兰徐严也都听到了,贝雅卿是没忍住笑了出来,这个写情书的女孩是什么人才啊,一点创意都没有。
而王若兰是一脸的问号,儿子收到情书她怎么不知道呢?
徐严就镇定多了。
贝雅卿还在偷着乐时,下一秒,房间的门被推开了。
她连忙将头纱戴上,门口,沈战似乎被人推了一下,身体往前倾了倾,他不满的回头瞪了陆杨一眼。
然后站稳,整了整自己的蝴蝶结领带,今日的他穿着高级量身定制的新郎礼服,头发打理整齐,全身的装扮一丝不苟的,衬得他英俊逼人,要比往日里帅气许多,周围的声音很嘈杂,而贝雅卿的视野里仅有沈战一个男人,她感觉心里头有一种不知名的情绪涌了上来,这种感觉说不清。
沈战的目光往床上坐着的女人看了过去,目光停滞了一秒,这是他第一次看贝雅卿穿婚纱的样子,即使她盖着头纱,给脸部平添一种神秘,犹如雾里探花,越看远想看,她坐在床上,长长的婚纱层层叠叠的堆积起来,依稀可见女人光着的小脚丫,微微透着一股俏皮感,头纱里头,女人瞪着那双乌黑的杏眼瞅着他,两人的目光在空中相接,就好像周围的世界屏蔽了般,只剩下两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
对于眼前的贝雅卿,沈战非要形容的话只能说很美,不仅仅只有美。
他感觉喉咙一哑,回过神来,举步走了过去,他在床边蹲了下来,床底放着一双鞋,一双微跟的公主鞋,白色的,表面镶着钻。
沈战半蹲在床边,将地上的一只鞋拿起来,仰着头看也同样看着他的贝雅卿,笑了笑:“老公来接你。”
“嗯。”贝雅卿点了点头,将沈战手里拿着的那只鞋相对应的脚丫伸了出来,男人宽大的手掌包裹住女人白嫩的细脚裸,他握在手里一会儿,没有立马松开,自己打量了一会,女人的脚很可爱,不像身体那样瘦瘦的,反而肉肉的,沈战握了握,缓缓抬高,低头,在女人的脚背上落下一个轻轻的吻。
脚背上酥麻的触感通过神经的传播传入了贝雅卿的心头,她诧异的撑大了眼,此刻沈战蹲在她面前,手中握着她的脚亲吻的样子,为何会觉得如此的卑躬屈膝呢?
这个男人,在这一刻,将自己全部的骄傲都放了下来,跟着沈战过来的迎亲团里,本有些人是不太相信沈战对贝雅卿的感情有多么的深厚的,看到这一幕,纷纷有种惊掉下巴的感觉,毕竟在所有人眼里,沈战都是那种高高在上,说一不二的狠角色,在别人看来,都是女人绞尽脑汁的往他身上贴,他想要推开就轻轻松松的推开了,像此刻这样沈战蹲在一个女人面前,轻轻的亲吻着女人的脚背的画面,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不敢想象的。
贝雅卿不自在的缩了缩脚,沈战勾了勾唇,适才将鞋穿进她的脚中。
两只鞋都穿好之后,贝雅卿往床边挪了挪,本想从床上下来,男人起身,弯腰直接将她打横抱了起来。
沈战定了一下,冷不防来了一句:“重了。”
头纱下的女人的脸蛋立马红了,依稀听到周围人的笑声,她将脸埋进他的胸膛,不满的解释:“是衣服太重了。”
也不数数上面有多少颗钻呢。
“哦。”这一声,男人说的特别意味深长。
贝雅卿的脸更羞,他是不知道她肚子里还有个小东西吗?
沈战抱着贝雅卿,径直下楼来到婚车旁,抱着坐了进去,沈战住的那边的别墅是之前买下来度假用的,贝雅卿本以为他是租的,结果昨晚聊起的时候,沈战直接厚颜无耻的来了一句:“在租的房子里入洞房想想都不爽。”
是的,这个男人从很久之前开始就已经想好了今晚入洞房的时光,因为他已经憋了四个月了。
来到新郎这边的别墅,对着双方的家长进行了一些婚礼上繁琐的礼仪,比如改口叫爸妈收红包什么。
大概十点来钟的时候,便往正式举行婚礼的红顶教堂赶了过去,之所以选在教堂是贝雅卿的决定,她从小就有个梦想,就是在教堂里举行婚礼,新人对着神父说誓言和交换戒指的画面是她觉得最浪漫的事。
红顶教堂,顾名思义,尖尖的的屋顶一眼望去都是红色的砖瓦。
教堂里不知不觉坐满了嘉宾,婚礼进行前,轻松愉快浪漫的音乐声响起。
婚礼开始之后,徐严牵着贝雅卿,身后有花童提着婚纱,缓缓的往神父旁边的新郎走了过去,在所有人的注视之下,和电视里的情节一样,只是当自己亲身经历一次时还是有颇多的感触。
念完誓词交换戒指的时候,贝雅卿隐约看到沈战的眼眶是发红的,在念誓词的时候,他的声音隐约听起来带着一丝哽咽的意味,贝雅卿的心情也是十分沉重,她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