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七章 这里是我家!(求月票)
行,颇有种找回了单身时候的快乐之感。 下班后不用做饭,不用做家务,不用考虑孩子的学习,可以随心所欲的吃零食喝饮料,追究,刷视频,这日子别提有多美! 成年人也是人,只要是人,那快乐基本上都是相通的,真的说起来,谁愿意每天做那些做不完的家务呢。 结果门被打开,门口站着一堆人…… 再看看自己手中的零食和快乐水…… “你们干嘛,快给我关门啊!!!” 十分钟后,办公室里,老周咳嗽两声,看着面前的尹大姐道:“所以你这不是被公司扣住,对吧?” “公司咋可能扣我呢,我下班了出去买了一堆零食才回来的。” 得,事情都弄清楚了,老周从尹大姐那里知道了两人的情况,家暴,所以不想回家。 后面赶来支援的警察也齐齐看向了李昌明。 “看我干吗,我怎么了,她不回家不接电话,就在公司里,那我还不能报警了?”李昌明喊道。 老周直接开口道:“你当然可以报警,但你不应该说你的妻子被公司扣住,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好了,你现在和我回所里吧,报假警,你知不道因为你这个报警,我们所里多少人被惊动了!” 还得跟他们回去?李昌明顿时不乐意了。 “凭什么啊,她之前还报警抓奸呢,怎么她就没事,我就得跟你们回去啊,我不走!”李昌明强行说道。 老周从腰间掏出了银手镯,还不走,你当我这么远过来和你开玩笑啊! 李昌明顿时闭嘴,只是觉得心里很委屈,凭什么啊,怎么自己报个警就得被带走了。 这真的是个意外,周某人在之前就从楼上下来了,一直在那里听着,只感觉这个男人真的……也就是这个皮囊好点了。 其他真的一无是处。 李昌明被带走,周毅也不知道说什么,和尹大姐打了招呼就回家了。 报假警看情况,有可能罚款,有可能拘留,而不管做什么,肯定都要通知家人。 尹大姐是家人没错,她表示,自己丈夫的行为极其恶劣,最好拘留个几天。 让他们不用在乎自己的想法。 所以李昌明各种强调,他要通知他妈,民警当然不管这些。 只要通知了你的家属就行,你以为派出所是公用电话亭啊,你想给谁打就给谁打! 于是综合之后,李昌明五天行政拘留…… 尹大姐一直等派出所那边确定了之后这才给李昌明的妹妹发了消息。 一五一十地说的很清楚,对方为什么报警,以及因为什么而被拘留。 虽然是个女人,但尹大姐做事就这么的霸气! 然后,家里炸锅了。 “她这是干什么,她这是非得让我哥蹲号子是不是,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她还配当妻子吗?”李昌明的妹妹在那里大骂道。 “昌明啊,我的昌明啊!”老太太在旁边一个劲儿的喊,但这一家子都没办法。 想投诉,想sf,但只敢在心里想想。 而在拘留第三天的头上,法院那边终于有了结果。 李昌明正在行政拘留中,所以光明区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缺席听证。 而且因为家庭暴力案件的特殊性,再加上这是司法解释发布后的第一个典型案例,办案法官尽量简化调查流程,缩短时间。 依法,果断作出裁决! 一、禁止李昌明对尹宁华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李昌明骚扰、跟踪尹宁华及其近亲属。 也就是尹大姐的娘家人。 虽然尹大姐这边的娘家人相对来说有点钱,但是怎么说呢,正常人你是没办法对付无赖的。 当这家子都是混不吝的时候,你稍微有点钱根本没办法,报警了,警察可以管你一时,但管不了太久。 其他的什么吵架打架,咱就不用说别的,好人家能做出这样的事来吗? 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不允许上诉的,裁定发出即时生效,有问题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复议,但复议期间这东西不会停。 五天的时间终于到了,拘留所门口,李昌明的家人站了一堆。 “昌明,昌明你终于出来了!”老太太一脸激动。 众人开始各种说,有的人说都怪那个尹宁华,得去找她,不能就这么算了。 还是夫妻呢,就看着自己丈夫拘留! 李昌明也慢慢回过神,要说他现在肯定是极其痛恨尹大姐,但是抓不住对方。 人家在公司呢,他没办法进去。 只能恨恨地说道:“等她回来再说,我就不信她不回来!” 说着话就准备先回家,结果就在此时,面前多了一个法警小哥。 “李昌明是吧?” 因为是在拘留所门口,而且对方也是穿着警服,李昌明被吓得一个激灵。 “同志,我这都放了,怎么还有事啊?” 法警小哥摇摇头道:“和你拘留的事没关系,这是光明区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说着话,将那保护令裁定书递了过来。 啥玩意?李昌明和旁边的亲戚们都是一脸懵逼,这玩意是个什么东西。 保护令? 我们国家还有这个? 赶紧看了下去,裁定书说的很清楚,因为他的家暴行为,所以光明区法院出具了保护令,禁止他家暴…… “不是,同志啊,这凭什么呢,我和她还是夫妻呢,怎么就不能接触了,而且那夫妻之间吵个架很正常啊!” “而且这事明明是她不对啊,她吼了我妈,我才动手的,这凭什么啊,以后是不是她就能随便欺负我妈了?” 法警小哥没回答,只是说道:“现在请你签字!” 什么都没必要解释,因为裁定书上已经说的很清楚了,罚款拘留,涉嫌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刚刚出来,李昌明只能签字。 这真的是踏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