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只有死的印第安人,才是好的印第安人
拿着匕首在篝火上烤过消毒后,陈剑秋蹲到了飞鸟身边。 “飞鸟,你忍一下,可能会有点痛。” 肖恩按住他的肩膀,陈剑秋贴上来,用身体控制住飞鸟的另半边。 所幸子弹的位置并不是很深,匕首很快把子弹挑了出来,尽管如此,还是痛的飞鸟一头的汗。 所幸没伤到骨头,只是伤口有点大,方才一路颠簸,流了不少血而已。 可伤口怎么处理呢?这荒郊野岭的,难不成和自己曾经在电影上看过的一样,用火药灼烧伤口试试? “陈,可以帮我找一种草药么?叶子像羽毛一样,平顶小白花簇。我的族人们都用它来止血和治疗外伤,我们管它叫蓍草。这片山应该有。” “我现在去看看。” 山中的暴雨来得快,去的也快,此时山洞外,雨已经停了,但天色仍旧昏暗。 蓍草是一种很常见的植物,陈剑秋在山洞外转了一圈,很快在几棵树之间的空地上,找到了很多。 另外老天爷还附赠了一个额外的惊喜,在那几株蓍草附近,有几只野兔在旁若无人的进食。 陈剑秋拔出匕首,瞄准了其中的一只,将匕首掷了过去。 匕首又疾又准,准确无误地命中了兔子,可怜的兔子连蹦都没蹦跶几下,闷倒在了地上。 陈剑秋跑过去提起了兔子,又折了几株蓍草,揣在口袋里,准备返回山洞。 刚才在山洞里的幻觉,如临其境,绝对不是凭空产生,难道是自己被尘封的记忆中的东西? 这一手飞刀,他也是顺手而发,但百发百中。被自己穿越附体的这具躯体,到底经历了什么呢? 一边思索着,陈剑秋一边回到了山洞。他把兔子的尸体丢给了肖恩。 “晚饭。” 肖恩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他接过兔子和匕首,开始剥皮。 陈剑秋走到飞鸟身边,从兜中掏出蓍草,揪下上面的叶子,递给他。 飞鸟把叶子放到嘴里嚼烂成泥,敷在了伤口上。 陈剑秋从褂子上撕下一块干净的新布,替飞鸟包扎上,然后把水袋递给他。 “应该很快就能好,咳,咳……”飞鸟喝了一口水,但是呛了出来。 陈剑秋不置可否,他手伸进怀里,去掏那包烟。 烟掏了出来,包着烟的外包装已经湿透了,大半包烟湿漉漉的,而那盒火柴,反倒是因为在压在里面,大部分没有影响。 “老大,早知道你的火柴还能用,就不用费力去拆子弹壳了。”肖恩已经处理完了野兔,他削尖了一根树枝,把整个野兔穿了起来,架在篝火上烤。 山洞中很快弥漫起兔肉的香味,陈剑秋割下几块递给飞鸟后,便坐回篝火边,和肖恩一起开始品尝他的手艺。 “唔~~唔~~”不知道是不是闻到了香气还是篝火带来的温暖,被绑着的少尉醒了,只是浑身被捆的结结实实,嘴又被塞着,只能像一条蛆一样扭来扭去。 陈剑秋扯出他嘴里的那块破布。 “你们这些狗娘养的!混蛋!婊子!我要杀了你们!我要……”还没等他说完,脑袋上就挨了肖恩一拳,立马老实了,只是在那喘着粗气。 陈剑秋给他灌了两口水,割了两片兔肉塞到他嘴里。 “我是爱德华中尉的儿子,小爱德华,你们放了我,你们放了我,我保证……” 少尉的嘴里的破布又被塞了回去,陈剑秋从他的兜里掏出一个皮质的狗牌(身份识别牌),又从他的军装上扯下了肩章,放进了自己的兜里。 他递给飞鸟一把左轮和子弹:“这崽子如果乱来,就给他脑袋上开个洞。” 飞鸟点了点头。 “肖恩,晚上跟我出去趟。”陈剑秋吃完了兔肉,拍了拍手。 肖恩点了点头,但是又担心地看向了飞鸟。 “我已经没事了,只是左边胳膊暂时不太方便而已。”飞鸟的右手拿着枪,耍的飞起,“放心,我暂时还不会宰了他。” …… “少尉的尸体找到了么?” 在山谷骑兵连驻地的一个营帐里,爱德华中尉来回地踱步 他非常烦躁,部队追着疯马的儿子已是半年有余,虽然前几天接到老上司的电报,剿灭了部落剩余的人,但今天还是让那个人跑了。 少尉是他的儿子,原本打算让他跟着自己多历练历练,毕竟,打虎请兄弟,上阵父子兵嘛。 结果这小子贪功心切,两个人追出去,如今只回来两匹马,大概率凶多吉少。 有的时候,他真的有点羡慕自己的那些长官,南北战争过去十来年了,他这样的军人现在只能靠杀印第安人升官。 而他下属的骑兵连兵力屡遭裁撤,从原先的满编一百多人,到现在五十个人都不到。 如今人没抓到,上面没法交待,自己还赔上了儿子,一把年纪还要经历丧子之痛,他儿子的母亲,也就是那个远在纽约身出名门的老贵妇,也会手撕了他。 想到这里,他愤怒地掀翻了桌子上的地图,本来压在地图上的咖啡被打翻在地,在他一旁的副官大气都不敢出。 “搜山!给我搜山!挖地三尺也要把他们找出来。” “报告长官,那个脸上有个疤的印第安人回来了。”一个传令兵走了进来,向爱德华中尉汇报。 “他回来了?回来的好啊,我还正准备去找他呢。”中尉的心情不太美妙。 如果不是那个印第安人刺杀失败,就不会惊动对方,不惊动对方,对方就不会有防备,不会有防备,自己的埋伏计划一定天衣无缝,那三人就跑不掉,自己的儿子就不会追,也就不会死。 你看,人愤怒的时候,逻辑是多么清晰。 而此时的疤羽还不知道这里发生的一切,也不知道中尉现在内心的想法。他被带进了营帐,身上的武器被留在了外面